港超球員打假波案 霍斌仁判監17個月 次被告第三被告均判14月4周
【有線新聞】港超球員打假波案,首被告前港會後衛霍斌仁判監17個月,次被告外圍賭注「艇仔」,及第三被告球員盧斯安奴均被判監14月4周。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案情指,三名被告2021至2023年兩個賽季,行賄足球員「打假波」,操縱三支足球隊在香港超級聯賽,及香港甲組足球聯賽多場賽事結果,並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控罪十分嚴重,因為涉及操控足球賽果,關係到體育賽事的公平性,被告的行為會削減本地球賽的聲譽,以及破壞本地足球發展,判刑需反映控罪嚴重性,拒絕批准首被告保釋申請,各被告需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