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新婚業主1月收樓全屋玻璃爆「花痕災難」 執修拖延半年未搞妥 迫每月花1.9萬住酒店
【有線新聞】購入新居本應是人生一大喜事,惟有新婚業主今年初收樓後,發現全屋多達12塊玻璃出現明顯崩花裂痕。發展商雖承諾跟進,惟執修進度一拖再拖,由最初口頭答應的2月中完成,演變成拖延半年。由於發展商要求業主施工期間保留逾一米空間,迫使無法搬入新居的業主只得每月額外花費近2萬元租住酒店。執修部職員更透露,屋苑內有其他業主甚至已等候更換玻璃長達一年。

全屋17塊玻璃12塊不合格
業主L先生今年1月收樓,本打算作為新婚居所,不料收樓時發現單位內宛如「災難現場」。全屋客廳、廚房、露台及睡房合共17塊玻璃中,多達12塊出現明顯崩花及深層劃痕。L先生同月18日向發展商提交執收單要求更換。
L先生透露,發展商起初「死磨爛泡」希望以磨砂方式修補,惟部分花痕位置過深或靠近邊緣,根本無法修復。在嘗試兩星期仍無果後,發展商才標示交叉符號,承認需要更換。至3月,L先生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後,發展商答應更換8塊,其餘幾塊則指符合標準或需繼續觀察。本身擁有工程師背景的L先生根據相關行業標準與發展商反覆斡旋,最終發展商於5月同意更換11塊玻璃,隨後更在再次查詢時追加至12塊。
執修工程一拖再拖 承諾連環「吹水」
然而,承諾更換並不代表問題得到解決。發展商將完成期由最初口頭承諾的「2月中」推遲至「3月」,再先後延至「6月」及「7月」。直至7月,執修部電話通知L先生玻璃要延至「8月中」才到港。
八月初,L先生到屋苑執修部辦公室了解最新情況。現場職員表示,目前全屋「只差玻璃未搞妥」,並指已訂購11塊玻璃,預計數天內(8月10日)會有9塊抵港。惟對於L先生質疑為何先前稱會換12塊,職員卻顯得含糊其詞,僅稱需「再數數」及查問相關紀錄。
面對L先生質問是否能確定8月10日有貨到達、避免再次「失約」,職員只表示,「玻璃未到我面前,我也不能百分百回答你」,並透露有負責人已親自到廠房監查進度,同時坦言很多住戶都在等更換玻璃,相關訂單早已發出三、四個月,貨不到他們也只能繼續催促。
不過,發展商回覆查詢時則指,根據供應商資料,相關玻璃預計8月中到港,驗收後會盡快安排安裝;對於業主提出的索償要求,則指須視乎實際情況考慮,並稱因已進入法律程序而不便進一步評論。然而,直至8月17日L先生再次向執修部查詢時,職員竟再次改口,指玻璃「如無意外下星期三(8月26日)」才到港。

業主被迫每月花1.9萬暫住酒店
除了無休止的等待,發展商提出的執修要求也令L先生感無奈。根據發展商發出的文件,為配合換玻璃工程,業主需在施工位置對出留出至少1米的工作空間,以及60厘米闊的出入通道。
L先生表示,香港住宅空間有限,若按發展商要求在客廳及睡房預留一米空間,電視櫃及床等訂造傢俬根本無法擺放,「Expect(預期)我喺度露營咁樣?我覺得唔係好合理」。他更補充,更換幕牆玻璃屬大工程,過程中產生的沙塵及工人頻繁出入均會對單位造成損壞,根本無法在入住的同時進行執修。
在「有屋住不得」的困境下,L先生與未婚妻目前只能每月花費19,000元租住酒店暫住。此外,《有線新聞》財經節目去年亦曾驗收該屋苑的其他單位,當時已發現多個單位的玻璃同樣出現深層花痕、未能合格。執修部職員更透露,部分早在去年8月至9月收樓的業主,至今同樣未完成更換玻璃,等待時間長達整整一年。


HOY 78:《一線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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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屋17塊玻璃12塊不合格




業主被迫每月花1.9萬暫住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