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置邦稱警鐘失效責在消防承辦商 宏泰:無責任亦無渠道通知消防處系統被關閉
【有線新聞】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最後一輪聽證會總結陳詞,物管公司「置邦」稱,沒有實際權力監督大維修,認為火警鐘失效的責任在於消防承辦商。
最後一輪聽證會聽取各涉事方總結陳詞,物管公司「置邦」一方指,沒有就大維修收取額外費用,亦不是監督顧問。曾經向承建商「宏業」反映吸煙問題,由於實際沒有合同和法例執行,控制不到亦無法解僱工人,又指連政府部門亦沒有發現安全風險。
對於大火前三個月,電工羅國瑞按「宏業」要求為消防水缸放水時關掉泵房電掣,影響火警鐘,「置邦」稱感到遺憾,但認為委員會應考慮負責的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為何不在場。而另一承辦商「宏泰消防」在大火前一星期發現問題,卻沒有行動,批評其董事鍾傑文作供解釋行規「唔好教人做嘢」令人費解;又指如果承辦商有依規在電掣旁張貼大型警示牌,警告會影響火警警報系統,深信電工不會觸碰電掣。
「中華發展」董事梁秉基一方同意大火時若警鐘有響能夠減低人命傷亡,但希望委員會考慮居民的逃生時間非常短。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打斷,稱「唔好同我講消防鐘無用呀」。代表大律師指,只想讓委員會參考,陸啟康回應,如果想用來以減低錯誤責任,覺得難以接受。大律師又解釋,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前沒有檢查過,是因為真誠相信總承建商「宏業」具備消防承辦商資格,會安排檢查,以為「中華發展」只負責簽發,並非故意違規。對於梁秉基作供承認,簽發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猶如「橡皮圖章」,他的律師認為欠缺解釋機會,陸啟康指,事實上梁秉基已承認說法。
「宏泰消防」書面陳詞總結稱沒有負責大維修的工程,亦不知道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的存在,重申在現行監管框架下,就算大火一星期前發現火災警報系統關閉,亦沒有責任和渠道通知消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