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政府化驗師指鎚頭DNA太少無法確定屬於蔡 控方展示案發單位衣紙證物 辯方要求英文翻譯版本
【有線新聞】蔡天鳳碎屍案,政府化驗師供稱,鎚頭發現少量人類DNA,但無法確定是否屬於蔡天鳳。另一警員作供時指,案發單位內發現有衣紙。
被告鄺球、鄺港智和鄺港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政府總化驗師衛永剛分析檢獲的鎚子,鎚頭部分發現人類DNA,分析後屬於「不能詮釋」,衛永剛解釋,數量「少到我做不到分析」,無法確定DNA是否來自蔡天鳳。控方問假設攻擊者手握鎚子,是否較受襲者更容易留下DNA?衛永剛認為,兩個人都有可能在鎚柄和鎚頭留下DNA。
衛永剛又舉起鎚子,指木製的柄身表面粗糙,比起鎚頭光滑的鐵材表面更容易令DNA留在表面。控方追問,如果鎚頭經過擦拭、沖洗等清潔過程,會如何影響DNA質素?衛永剛說要視乎做法和數量,有機會沖去或抹走所有DNA,或剩下不足以化驗的DNA。
衛永剛又提到,DNA存在的表面愈濕、愈熱或時間愈長,就更容易腐壞。辯方問及DNA「二度轉移」的可能性,即是一人與物件沒有直接接觸,而是透過其他人作媒介轉移表面的DNA。衛永剛稱理論上可行,但實際有太多因素影響,例如DNA的數量和新鮮程度,一般較難實現。但同意辯方指,處理不同證物時
會更換手套,以免污染證物上的DNA。
庭上又傳召警員蔡家興作供,當日他撬開龍尾村單位內的一道門,他戴手套進內5分鐘,沒有接觸物品,只是目測,發現有一個鐵罐旁邊放裝有衣紙的膠袋。控方又展示幾捆衣紙予陪審團及法官傳閱,並要求蔡家興讀出衣紙上的字句。辯方律師說傳譯人員未能翻譯內容,要求提供英文翻譯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