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
- 有線新聞
- 2024年06月13日
初選案|兩人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就劉偉聰裁決提上訴 李予信裁決不提上訴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律政司確認就劉偉聰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裁決提出上訴。 47名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確認今天已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但沒有就另一被告李予信的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表示沒有補充。
- 有線新聞
- 2024年05月31日
初選案|外交部駐港公署:堅決反對外國叫囂制裁 港府:美國簽證限制屬卑劣操作
【有線新聞】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指,美、英、加拿大等國外交或國會部門對初選案裁決的言論,甚至叫囂制裁辦理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又奉勸個別國家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特區政府亦發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及譴責做法。 發言人指美國政府提出的簽證限制,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人員,明目張膽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特區政府對任何恫嚇、干預措施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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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30日
初選案|法庭裁決理由摘要(全文)
裁決理由摘要 背景 1. 第五、八、十、十一、十四、十六、十七、二十四、三十三、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一、四十三、四十六及四十七被告與早前已承認控罪的另外三十一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二(三)條(“《國安法》第二十二(三)條”)和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2. 控方案情主要指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十六名被告與其他人士達成協議參與一項謀劃,以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這是串謀的內容。 3. 根據控方指稱,十六名被告與其他人士協議作出連串行為,即如果在隨後舉行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當選立法會議員,並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後,將對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利弊或內容如何,均不予區別否決或拒絕通過,意圖迫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要求。如果行政長官拒絕回應,她將要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解散立法會,並最終須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二條辭職。(該謀劃) 4. 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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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29日
初選案|截決兩大關鍵元素:顛覆國家政權罪應否涉武力 國安法實施前言行能否呈堂
【有線新聞】民主派47人初選案明日裁決,控辯雙方其中一個爭議是武力是否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必要元素,另一個關鍵是究竟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可否視為一些證據呈堂。 初選案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武力是否控罪的必要元素,是關鍵的法律爭議。 辯方引述顛覆政權罪條文「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說前兩者都涉及武力,法庭應以普通法原則詮釋「非法手段」時,必然包括武力。 控方就反駁國安法的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對比其他國安法罪行的條文,舉例分裂國家罪列明不論是否使用武力、即屬犯罪,詮釋「非法手段」時沒有指明武力是控罪必要元素。 針對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證供追溯至2019年底戴耀廷《立會奪半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亦包括另一篇《真攬炒十步》的文章,以及初選協調會議、選舉論壇等。辯方爭議這些在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不可以「共謀者原則」處理。 三位指定法官以2020年7月1日劃線,七一前的證供不能引用共謀者原則,但仍可作為「非傳聞證供」呈堂,即只能用來指證發言者本人,不可指證其他被告同意和默許他的言行。至於被告在七一後的言行,接納控方採用共謀者原則。 法庭如何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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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28日
初選案|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將裁決 參選人有否共識否決預算案成關鍵
【有線新聞】民主派47人初選案後日會裁決,判案件經歷長達118日審訊,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本台會一連兩日,跟大家總結案情及主要律爭拗。案件其中一個關鍵,在於到底初選參選人,有無達成過共識要否決預算案。 民主派47人初選案,由去年2月開審到12月審結,歷時118日。31名被告承認謀顛覆國家政權罪,6人不認罪。這班初選組織者和參與者,被指串謀以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 控方指他們「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案件關鍵在於到底初選參選人,是否有達成過共識要否決預算案。 四名已認罪的被告,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區諾軒說初選計劃,由與戴耀廷的一場飯局說起。談及各選區的協調會議他說從來沒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 其中十名不認罪被告出庭自辯,他們的立場各異,陳志全表明反對否決預算案,說會因應內容和民意投票。兩名公民黨成員,鄭達鴻、李予信則說不會跟黨否決。 民協同一個黨亦有兩個立場,何啟明說反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黨友施德來就跟抗爭派,鄒家成、何桂藍和余慧明立場一致,表明不回應五大訴求就會否決。 案件另一個關鍵,是抗爭派發起墨落無悔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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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07日
初選案|本月30、31日裁決 大部分被告已還柙逾千日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本月30及31日裁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高等法院將於30日早上10時頒下裁決,預計需時兩日。47名民主派人士2020年參與立法會「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31名被告認罪、16人不認罪。案件去年2月開審,到12月審結、歷時118日,期間有34名被告還柙,絕大部分已經還押逾1,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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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04日
初選案|最終日審訊圍繞普通法原則能否詮釋國安法 完成結案陳詞 裁決日待排期後通知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裁決,排期後再通知控辯雙方。 經歷118日聆訊,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最後一日審訊圍繞如何詮釋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條文。大律師關文渭代表12名被告陳詞,引述顛覆政權罪條文「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一句,指前兩者都點明這類手段的共同點是物理強迫,法庭應該採用「同類原則」,詮釋「其他非法手段」,必然包括武力脅迫或強迫的含意,單單使用武力手段未必違法;定罪時也要一併考慮顛覆意圖,若被告行為有意顛覆但沒有武力手段,被告不應被定罪。 法官陳慶偉舉例問如以電腦病毒攻擊政府電腦系統,導致無法運作,或釋放化學物質、新型肺炎病毒等生化攻擊是否也不屬非法手段,沒有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文渭說這些行為應已干犯恐怖活動罪,但不屬於顛覆政權。 陳慶偉另關注港區國安法由中央制定,「同類原則」是普通法詮釋原則會否不適用,關文渭引述「呂世瑜案」判辭,說國安法須與本港法律並行,但全國人大訂立國安法時發表的講話沒有明言顛覆政權的手段,無助法庭解讀控罪範圍,重申顛覆政權罪範圍不應太闊,否則非常危險。 法官聽取所有陳詞後押後裁決,撤銷保釋被告的宵禁令,其他保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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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30日
初選案|鄭達鴻、梁國雄稱基本法列明預算案被否決 特首可申請臨時撥款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辯方繼續結案陳詞。 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陳詞,說控方無法證明兩人所屬的選區,候選人之間有串謀協議存在,證據顯示「35+」被視為不能達成,基本法也有條款列明當預算案被否決,特首可申請臨時撥款。 鄒家成一方就指,發起《墨落無悔》只是對戴耀廷宣布毋須簽文件表達無力、失望,其他人加入只表示抱有相同情感,並非達成協議。 而控方詮釋「其他非法手段」中,「非法」的概念廣闊無邊,不限於刑事或民事法律,也涵蓋濫用職權,說法沒有案例或法例支持,質疑控方只以港區國安法作為尚方寶劍。
- 有線新聞
- 2023年11月29日
初選案|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稱社交媒體造謠可損國安 武力非控罪必要元素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陳志全、李予信、黃碧雲等被告到西九龍法院,部分被告由囚車押送。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陳詞,說國安法的用意是預防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沒有指明非法手段是包括武力,又說使用社交媒體造謠,不用武力都可以危害國家安全,不宜收窄條文詮釋,認為武力並非控罪中的必要元素。
- 有線新聞
- 2023年10月05日
初選案|林景楠、伍健偉開審前改認罪 官指判刑毋須參考其他被告案中作為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法院處理兩名認罪被告林景楠及伍健偉的案情。 伍健偉由囚車押送到庭,他和林景楠在案件年初開審前改為認罪。控方一度希望讀出全部案情,法官質疑不相關,控方最終只讀出與兩名被告相關的段落,提到國安法生效後,伍健偉在社交平台及初選論壇多次提及抗爭到底、對抗政權,轉發穿著港獨上衣的示威者照片,又表明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伍健偉沒有律師代表,說明白控罪嚴重,希望掌握自己的人生,親自求情。
- i-Cable
- 2023年08月28日
初選案|余慧明作供 認曾撰文指願用任何合法方式 促政府聆聽民意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余慧明繼續作供。 余慧明接受控方盤問,說知道戴耀廷是初選組織者,但不知道他曾經在蘋果日報撰文,亦不知道他對35+的看法及目的。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展示余慧明撰寫的一篇文章,提到爭取五大訴求時,願意用任何合法方式,提高政府拒絕聆聽民意的代價,余慧明說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及合理的手段,但最終目的是希望「共同建構重光後的香港」,真正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 i-Cable
- 2023年08月25日
初選案|余慧明自辯:衞生服務界沒討論否決預算案 當年不知中聯辦曾指初選或違法
【有線新聞】初選案續審,余慧明開始接受控方盤問,她說衞生服務界從沒討論過預算案否決權,又稱當年不知道中聯辦曾指初選可能不合法。 審訊第114日,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繼續作供,說衞生服務界從來沒討論過有關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問題,初選結果亦沒約束力,她不同意做法、但只能妥協,並希望其他參選人尊重初選結果。 余慧明說她視自己為抗爭派一員,認為抗爭派予人感覺意志較堅定,與主流民主派有分別,所以決定出席抗爭派記者會。當日她只坐在一旁,因為與其他抗爭派的人不熟,事前她沒有與其他人商量過發言內容,只知何桂藍、黃之鋒等人會出席,形容記者會似是造勢大會。 中聯辦在2020年7月14日曾提到初選或不合法,余慧明說她當時沒有留意,亦完全不知道事件,直至收到初選案審訊文件夾才知道。她又說由於民主派之間沒任何協議,她才會提出要簽共同綱領,而初選組織者、初選參加者之間都沒有就當選後的行為有任何協議,她亦不知悉幾個初選官方記者會以及「三投三不投」運動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