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海事處驗船督察認未懷疑水密門缺失 稱出牌多年理應合規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海事處多名負責過「南丫四號」檢驗的人員作供,有人承認因為出牌一段時間,所以年檢沒有懷疑尾艙缺少水密門。
負責過「南丫四號」年檢或新船檢驗的海事處人員繼續作供。時任高級驗船督察梁廣就稱,新船檢驗時負責上層建築,當時「南丫四號」未裝圍板,他確認曾經建議圍板高度應達300毫米,最終「南丫四號」圍板只有190毫米高。死因研訊主任問到有否提醒覆檢的同事跟進,梁廣就解釋300毫米是「師傅教落」的一般建議,亦接受替代方案,造船過程不時都有變。
2009年負責覆檢,時任驗船督察何煥明作供稱當時在部門只有半年,印象非常模糊,不能確認海難後口供供詞的真確性,稱當時只想趕快完事。死因研訊主任提醒法庭不是兒戲的地方,可以更正證供而非推翻,否則可能面對法律後果,何煥明之後確認供詞真確。他在庭上又供稱,按理解舊船「兩年檢」和「四年檢」要檢查船艙以下的水密裝置,他到過「南丫四號」船艙檢查燃油櫃,當時沒有留意到油箱房出現破洞。
2010年負責最終檢查,現為高級驗船督察的袁展威同意一艘船沒有水密門很嚴重,但驗船時察覺不到「南丫四號」船艙有明顯改裝,當時亦覺得已出牌一段時間理應合規,因此沒有懷疑尾艙為何缺少水密門。
庭上亦重新傳召財利船廠前工程部經理張泉佑,海事處代表大律師指出「海泰號」和另外17艘財利建造的船隻,尾艙長度都少於「總長度一成」。張泉佑稱不清楚,不過覺得不出奇,強調海事處接受就可以。張泉佑作供期間稱對海難感到悲痛和同情,認為是船長疏忽航道之間的距離導致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