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自助餐「名店」吃烤榴槤 果核夾出「烤肥蟲」 網民反應兩極:水果有蟲可理解

【有線新聞】水果味道香甜,不時會引來不少昆蟲,廣州就市民食自助餐時從榴槤核中,取岀如筷子般粗的蟲,店方事後表示會送贈小禮物作補償,但事主則認為已吃過「蟲吃的東西」,因此要求「退一賠十」。
烤榴蓮吃到一半 驚見果核中有蟲
據內媒報道,姚男日前於網上團購花了575.99元人民幣(約港幣620元)購買兩份「魚鮮生」自助餐,餐廳位於廣州天河正佳廣場。姚姓男子用餐期間拿了兩份烤榴蓮,女朋友吃了其中一份,吃到一半剝開來發現果核中有一條筷子般粗的蟲。估計是在榴槤果核產卵夜蛾的幼蟲,偏好蛀食果核和周圍的果肉。

姚男指當時確定果核中有蟲後立即向服務員反映,負責人隨即跟他們道歉,指可以幫忙換菜,更指會送贈小禮物作補償。姚男並無接受其處理方案,認為自己已經把異物吃進肚子,即使送禮亦沒有意義。
不滿以禮作賠償 姚男:退一賠十
在姚男拒絕負責人後,再沒有店員理會他們,氣憤之下即與女朋友一同離開。之後他曾嘗試透過餐廳客服電話、平台客服聯絡,期望與餐廳負責人進一步溝通協商,以獲得合理的賠償,「我訴求是賠禮道歉,依照食品安全法148條的話,可以退一賠十」。

隨後有當地媒體專程到訪事發餐廳,始終未見負責人出面解釋,反而有員工指事件影響公司營業,要交由執法單位處理。有律師分析認為蟲是位於榴蓮核的內部,而且被果肉包裹,在外部沒有變壞的情況下,餐廳無法第一時間發現亦情有可原;若蟲並非源自食材本身,而是經餐廳加工受污染,導致有蟲混入,餐廳則需全責賠償。
有網民同情餐廳:水果有蟲可理解
事件亦引起網民熱論,有人認為事件未算食品安全問題,只能算是食客倒霉,「這種在核裡面的,商家真的有點冤!」、「水果有蟲是可以理解的吧,這玩意不扒開誰知道裡面有蟲呀?」、「還以為是食物或菜式裡面,結果是核有蟲!」、「水果這個要求退一賠十有點過分了!」。
亦有網民分享用餐倒霉經歷,「我從空心菜吃到毛毛蟲,但是挑出來給店家說了,餐退了」、「小時候吃菠蘿蜜,一隻跟圖片這樣大、長的蟲子動着,20多年都沒敢再吃」、「之前在魚某生吃到拉肚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