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律政司提上訴 質疑劉偉聰知悉初選目標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顛覆政權案,12名被告及律政司分別提出上訴。其中針對原審無罪的劉偉聰,律政司質疑他參與過協調會議,明白「35+計劃」目的之一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並一直按機制行事。
提出上訴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原審獲判無罪的劉偉聰到庭應訊,法庭外大批人輪候旁聽,包括同樣獲判無罪的李予信及多名外國領事,警員在場戒備,聆訊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
先處理針對劉偉聰無罪裁決的上訴申請,律政司一方提出劉偉聰出席九龍西初選的首次協調會議,參加者會上傳閱協議文件,劉偉聰之後亦收到關於協調機制的資料,加上他有看過其他初選參與者的宣言,認為劉偉聰明白「35+初選計劃」目標之一就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而劉偉聰最終交表參與初選,落敗後亦在社交平台表明會跟從協調會議的安排,證明他由始至終都參與謀劃,而任何干犯國安法22條罪行就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原審過度考慮劉偉聰作供。
法官彭寶琴質疑是否簽署參與表格就成為參與者,法官彭偉昌亦提出劉偉聰供稱不知道為何自己的名字會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律政司說參與協調會議、聆聽戴耀廷計劃、公開支持及繳付訂金等都構成罪行元素,《墨落無悔聲明》只是用作約束參選人的機制。劉偉聰自辯時說從來沒有提倡五大訴求或要求行政長官下台,亦沒有提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認為原審裁決不應簡單輕易被推翻。
至於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11名被告判囚六年半至七年九個月,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何啟明、黃碧雲、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原審認罪的黃子悅就四年五個月刑期提出上訴。至於判監四年五個月的譚得志及判六年半的彭卓棋,分別在上周及案件開庭時撤銷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