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協助處理郭鳳儀保單資金 郭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有線新聞】遭國安處懸紅通緝的郭鳳儀,她的父親郭賢生涉嫌企圖處理女兒保單資金,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案件開審,他不認罪。
68歲的郭賢生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涉嫌在今年1至2月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郭鳳儀的保險單,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是首宗用該罪起訴的案件。
控方指涉案保單是被告在郭鳳儀1歲時購買的儲蓄保險,有人壽、意外和醫療保障,價值約8.8萬港元,被告未有領取涉案保單資金,保單條款亦沒有被更改。
姓鄭的保險代理人出庭,指郭鳳儀年滿18歲時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被告今年1月向她提出女兒不在香港,希望取消保單及提取結餘。代理人指需要郭鳳儀簽名才能取消,被告指女兒沒有香港銀行戶口,無法取得保單結餘,並已同意將保單持有人更改為自己,又稱之後會與女兒見面,要求代理人準備所需文件,讓女兒簽名。辯方指出保單信託條款沒有提及郭鳳儀18歲就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若需要轉換持有人,必須由保險公司發出批註文件,並由郭鳳儀簽署,又稱保費一直由郭賢生支付,郭鳳儀沒有責任履行交保費等的義務。代理人同意郭鳳儀從未向公司提供簽名,亦沒有批註證明郭鳳儀是保單新持有人,聆訊星期四繼續。
郭鳳儀是海外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的執行總監,前年被本港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並禁止任何人向她提供或處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