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及8名認罪被告逐一求情 陳梓華稱只是傳話人冀減刑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他與同案八名認罪被告將逐一求情,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首先求情,提到轉任從犯證人提供證據,亦只是傳話人的角色,要求扣減刑期。
罪成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與同案八名已認罪的被告逐一求情。黎智英太太到庭旁聽。
法官李運騰向控方查詢建議量刑原則,問及應先考慮整宗案件的嚴重性抑或各人在案中的角色。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認為,被告的行為是考慮因素之一,但應交由法庭決定,建議可以從計劃精密程度、對社會帶來潛在影響等衡量。又舉例如果串謀罪只由本地人計劃,跟由本地及外國人共同串謀比較,自然是後者情節更嚴重。
首先求情是重光團隊成員從犯證人陳梓華,陳梓華代表律師說,他在早期已認罪,提供的證據獲法庭採納,包括協助法庭知悉黎智英在台北的一次會面達成串謀犯罪協議。他的角色是黎智英的傳話人,與黎智英主腦角色有分別,量刑起點應較黎智英低,請求法庭考慮扣減他一半至三分之二刑期。
李宇軒代表律師指案件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屬於罪行重大,可判監十年以上,李宇軒不是案中主腦,只是重光團隊的隊長,更沒有跟黎智英直接對話過。李宇軒早已認罪,亦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交出手機及電腦,法庭裁定他是可靠證人,希望法官以十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他一半至三分一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