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家屬遺產繼承陷困境 被要求證明「誰先離世」 議員促設專業團隊支援
【有線新聞】宏福苑大火,受災家庭面對很多不同問題。有罹難者親屬處理後事後,又為遺產繼承煩惱,有立法會議員建議進一步委任專業團隊,為受災家庭提供更貼身的支援。
家屬黃先生:「遇到最困難的地方,現在要找律師協助。」黃先生的困難是家人如何繼承外母的宏福苑物業,物業由外母和她的女兒、亦即黃先生太太的姐姐持有,兩人都是大火中喪生。黃先生:「問過遺產承辦處方面,答覆物業在這個情況下,若兩人一同過身,就要證明誰先過身。這個情況下,我想很難證明。」
他們再找義務律師查詢,因為姐姐沒有子女,所以無論姐姐抑或外母先過世,可以繼承都是兄弟姐妹。可惜一場無情火,甚麼文件都燒毀,難以證明親屬關係,兩人也沒有遺囑。黃先生:「邏輯上不太清楚,究竟他們要求,因為出世紙上有父母名稱,但父母名稱是否代表出世紙就是正式父母,這方面不清楚,但他的要求是要有婚生子女或結婚證書才可以,目的何在暫時我也不知道,因為他也沒有詳細解釋過。」
即使有遺囑亦未必順利,有立法會議員提醒還有很多實際問題。選委會界別(經民聯)梁美芬說:「有一些人遺囑留在律師樓一份或放在保險箱,保險箱要跟銀行處理,銀行如何確實哪位人士可以做遺產執行人,可以開保險箱呢?這些是非常實際問題。災難性事件,很可能真的有些情況,整家人都不幸離世,需要一些並非至親的人為他處理身後事。除了身後事之外,還有遺產繼承,還有其他很多權責問題。」
政府安排的「一戶一社工」,法律層面上未必太幫到手。梁美芬建議政府,也可考慮撥出資源,委任專業團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