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調查醫委會秘書處監察機制 指有系統性問題、提21項建議
【有線新聞】申訴專員主動調查醫委會秘書處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發現自2020年最少有11宗投訴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認為秘書處監察個案進度出現問題,並提出21項建議。
2009年初生雙非男嬰腦癱,醫委會拖延十多年,去年決定終止研訊後又收回成命,今年4月重啟研訊。申訴專員公署針對衞生署轄下醫委會秘書處展開全面調查,截至去年12月,醫委會共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有3宗在接獲投訴後七年仍在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公署認為是嚴重遺漏,完全不可接受,對投訴人及被投訴人極不合理。
而在2020至2025年完成處理的個案中,最少有11宗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反映秘書處自行監察個案進度的做法及機制出現問題。申訴專員陳積志:「目前對醫生的投訴調查以及紀律研訊過程過長,與公眾期望相距甚遠,上述情況對於投訴以及被投訴者雙方都構成嚴重影響甚至不公。如果個案涉及嚴重專業行為失當,失當行為確實存在,更可能對病人安全構成風險。我們公署一向做的是監察系統有否系統性的流弊,有否可改善地方,不會就個別個案評論。」
公署提出21項建議,包括清理2018年4月前積存個案;亦要精簡程序,例如採用法庭審訊中已確立事實,節省處理時間;加強秘書處人員管理與績效監管,以及改善溝通及資訊發放等。陳積志:「目前市民對醫委會的負面觀感是,不利促進病人以及醫護人員之間互信,公署認為政府當局應該回應社會意見,考慮借鏡其他地方處理投訴醫生經驗,例如增加業外委員比例,賦權醫委會暫停對病人安全構成嚴重風險的醫生註冊。」
公署表示醫委會秘書處支援並聽命於醫委會,而醫委會獲醫生註冊條例賦權,必然擔當最重要角色,不能讓市民感到兩者權責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