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擬修例 建議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評議會 鄧家彪:不影響校友參與渠道
【有線新聞】中大提出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增加罷免大學主管人員理由,包括行為不檢、不稱職等,又建議成立校友顧問委員會,以取代校友評議會。有校董會成員相信不會影響校友參與大學事務渠道。
中文大學向師生及校友發信,指現行《中大條例》已不合時宜,部分規定容易引起歧義,認為目前是適合時機修例,包括在大學主管人員的罷免理由加入行為不檢、不稱職、效率欠佳等。身兼中大校董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目前罷免準則過分模糊,鄧家彪:「可能一個人完全失能,無法執行職位,譬如他長期無法回港才是一個『好的因由』。若罷免一個人因能力、誠信出問題,大家覺得要有機制制衡。要否引伸一系列KPI,就未必適宜在條例出現。」
文件又說,目前「校友評議會」有30萬名成員,難以遵從法定要求召開周年大會,常務委員會選任成員自2023年起一直未能選出。中大提出成立「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校友評議會」,成員由校友組織提名,並由校董會委任,鄧家彪認為不代表收窄校友參與學校事務渠道。鄧家彪:「校友事務處透過各種校友會已建立嚴密、全面溝通聯繫方式,各個書院都有自己很珍惜的書院下的校友網絡,所以校友參與學校事務、給意見,甚至希望作出貢獻渠道從來都不缺。」
中大校董會已為修訂條例成立專責小組,正收集各持份者意見,下月底將舉行兩場分享會,目標本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