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屯門救護車遭綠的「頂死」影片瘋傳 拍片者:讓路係港人common sense 掀網民激辯
【有線新聞】網上近日流傳一段影片,可見一輛救護車在交通燈前被前方的綠色的士阻擋。儘管救護車持續鳴響警號,惟的士司機未有駛離讓路。影片隨即引發網民熱烈討論,有人斥責的士司機「自私、分分鐘害死人」,但亦有網民表示理解,認為司機若因讓路而違反交通規則,會「惹禍上身」。
救護車屯門路口被頂死 拍片者:全條路零車
該名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指事發於屯門富健花園附近的龍門路一帶。根據其上傳長約20秒的影片可見,當時兩輛綠色的士因應紅燈在路口前停下,後方一輛救護車則亮起警示燈並持續鳴號,示意前車讓路。惟兩輛的士均未有移動,救護車被「頂死」無法前行。
拍片者在帖文中質疑的士司機的心態,並補充指當時路口實際上並無其他車輛駛入,與其交匯的馬路正亮起紅燈,連唯一亮起綠燈的迴旋處亦空無一車。拍片者強調,「講真我自己見唔少綠燈下,行人會唔過,車會以安全車速駛出行人過馬路位讓俾救護車。我諗呢個係香港人都會有嘅common sense。」

網民意見兩極 憂讓路變「衝燈」 舉證程序繁複
片段曝光後迅速在各大社交群組發酵,網民的意見呈兩極化。大批網民對的士司機的行為表示憤怒,認為在生死攸關的緊急情況下,讓路是市民的基本責任,「自私自利,分分鐘害死人,阻礙緊急車輛應該檢控 」、「今時今日交條片有幾難,你保證到第時白車入面嗰個唔係你?」亦有人指出,若不讓路,根據法例同樣有機會被檢控,「讓=衝紅燈,犯法,撞咗仲要全責;唔讓=唔讓緊急車輛,犯法。」
然而,亦有不少網民對的士司機的處境表示體諒,擔心讓路反而會變成違規「衝燈」,「今時今日,讓完仲要食告票」、「已經試過讓緊急車輛結果俾相機影衝燈,然後警務處要你如期交人名交罰款,再自己舉證係因為讓緊急車輛而衝燈,先會取消檢控及退款。但明明相機一定影到有緊急車輛先要衝,但佢都要你自行舉證」、「呢個位你想點讓?陣間自己扭出左去,之後橫行車唔知,一嘢撞埋佢咁邊個負責?」、「讓完扣咗分點計?你咁偉大,不如扣你嗰啲?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法例規定須讓路 違者最高罰$2,000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61條規定,道路上的車輛司機必須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讓路給任何正在發出警報聲響或閃光警標的緊急車輛,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海關車輛。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