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去信全港承辦商 一個月內排查10年內升降機工程 有線新聞 2026年10月17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據了解機電署去信全港承辦商,一個月內排查過去10年升降機工程。 通告指示所有註冊升降機承辦商,須全面檢視2017至2026年更換或增設層站門的所有升降機,確認門結構及門框組件符合設計及耐火規格,同時亦須檢視目前負責保養的所有升降機確保結構良好,且處於安全狀態。承辦商須在11月15日前填妥「升降機層站門抗火效能證明聲明書」,若作假聲明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