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3735萬元人民幣 海南省紀委原副書記陳笑波判囚12年 有線新聞 2026年01月20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海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原副主任陳笑波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陳笑波在2007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文昌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購置土地、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逾3,735萬元人民幣;鑑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