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日本買樓易中伏? 港人「宅建士」囑留意5大要點 20年樓齡好過新樓?

隔山買牛隨時遇上棘手問題,有《一線搜查》觀眾在日本買樓投資,打算收租之餘將來可自住,卻因與仲介公司發生爭拗,至今仍未找到新公司接手管理。有業內人士提醒港人購買日本物業需注意五大要點。
語言隔閡增管理難度 牌照編號暗藏公司資歷
昨日報道提及《一線搜查》觀眾於日本福岡購入400呎單位收租,因管理仲介公司於第二年聲稱多項設備需更換,最終引發爭拗解約。業主至今未找到其他仲介公司接手管理。在日本擔任宅建士(持牌地產經紀)的港人Emanuel表示,港人在當地買樓後多委託同一公司管理物業,但多數日本公司因溝通問題不願承接港人生意,「即使公司確有管理業務,通常也不對外提供服務,因此重新尋找管理公司難度頗高。」他強調並非完全找不到,但需耗時多方嘗試。
關於如何辨識管理公司可靠性,Emanuel建議留意「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牌照」細節,牌照號碼可於網上查閱,括號內數字代表公司從事相關業務的年資。例如(01)為五年內,(02)則為十年內,數字越大代表經驗越豐富,相對較有保障。
新樓投資回報低 租約類型定加租權限
Emanuel建議若以投資收租為目的,宜選擇10至20年樓齡物業,「樓齡過高易有異常狀況,但投資亦不需購入過新物業,因新樓購入價高,將拉低租金回報率。」
若如事主般購入連租約物業,需注意契約類別。日本租約分「一般借家契約」與「定期借家契約」,「一般借家契約」租約到期後,租客未提出退租即自動續約;業主若欲單方面加租或收回自用,可考慮採用「定期借家契約」。
若購入單位已附帶「一般借家契約」,業主欲加租或收回自用恐需與租客協商。日本條例對租客保障較強,「原則上業主不能單方面加租,但可嘗試與租客談判。若未能達成共識,可向裁判所(法院)申請判決,通常進入訴訟程序後,租客多會傾向讓步並尋求共識。」
授權文件不可少 雙重委任狀保障權益
業主隔山買牛或難長居當地,除簽署一般買賣合約外,需額外簽署兩份委任狀:一為「契約委任狀」,同意交易條款後授權他人代簽正式文件;另一為「書士委任狀」,Emanuel解釋書士類似律師角色,「授權其於交易完成時簽署物業轉名文件。」
78 HOY資訊台:《一線搜查》
播出日期:逢周一至五
播出時間:晚上8時77台首播、10時半78台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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