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用地欺詐案|黎智英、前行政總監黃偉強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有線新聞】壹傳媒用地欺詐案,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判刑。
律政司聽取裁決後離開法院,無回應記者提問。黎智英、黄偉強,以及上訴方代表則沒有到庭。2022年區域法院裁定二人容許力高顧問使用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大樓欺詐科技園公司罪成,黎智英和黄偉強分別被判監5年9個月和1年9個月,他們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上訴法庭判下判詞,指案件只會在違反披露責任下隱瞞才構成刑責,根據普通法,作為合約方的蘋果印刷一般並無責任披露違約情況,律政司亦沒有解釋,黎智英和黄偉強為何負有獨立個人責任要和科技園公司披露。加上原審法官未有考慮二人當時的思想狀態,因此裁定黎智英和黃偉強上訴得直,推翻定罪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