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加快私樓滲水處理程序 初步確定源頭即可發維修通知 業主未遵從需繳1.7萬檢測費
【有線新聞】政府提出改善處理私人樓宇滲水的程序,在初步確認單位滲水後,直接通知業主檢測及維修;如不遵從通知,要經政府檢驗再確認滲水責任,業主在履行維修責任以外,還會被當局追收最少17,000元檢測費用。
單位老化或失修容易導致滲水問題,食環署及屋宇署成立聯合辦事處,提出修改處理程序。現行做法,在食環署初步確認樓上單位可能滲水後,會再做第二甚至第三次測試,最終確認樓上單位是滲水源頭,才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業主維修,前後需時約70個工作天。
聯辦處提出的新程序,在接報14個工作日內初步確定滲水源頭,就會向樓上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業主28日內自行檢測及完成維修,比現行程序提前50多天。如果業主不遵從,聯辦處會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並向樓上業主追收不少於1.7萬元的檢測費用。
政府發言人指以往要達致沒有合理疑點才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考慮去年發出的5,000多張通知,九成九都是樓上單位,認為可以降低門檻、加快程序、提前通知,以往業主可以「大條道理」等候調查,新程序相信可以起到督促作用。
至於收回檢驗成本,是為了避免以公帑補貼理應由業主負責的開支,1.7萬元是以收回成本計算,包括行政、監督、檢驗及顧問費用等。聯辦處目標今年年中推出先導計劃,收集個案數據。聯辦處將會在網頁發布提供滲水檢測及維修服務的從業員名單及參考價格資料,協助業主委聘合適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