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露天座位申請加快審批 須預留3米行人通道 諮詢半徑25米內大廈意見
【有線新聞】食環署上月起精簡食肆露天座位申請流程,最快一個月內可獲原則上批准,至今有1宗個案獲批。多名立法會議員希望再放寬申請條件。
以往食肆申請設立露天座位,審批時間平均要一年,食環署4月起精簡申請流程,簡單直接的個案一個月內可獲原則上批准,至今有一宗獲批。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議員關注申請的食肆設置露天座位後,餘下的行人通道要預留至少3米闊,才可獲加快審批,希望再放寬。
新界東南(專業動力)方國珊:「我覺得運輸署是有點兒難為租戶,因為香港地少人多,有多少街道真的有10呎?」飲食界(自由黨)梁進:「很多食肆跟我們說申請時,其實那裡是街尾,不會通往其他地方,我亦希望這些部分部門間溝通一下可否酌情。」
食環署副署長(環境衞生)姚繼卓:「希望定一個水平出來,是相對簡單直接,只要多於3米,就大家可以很快批准。至少幫助到部分個案以最快速度批出,但是如果少於3米的個案,我們會將個案交給不同部門看在地實際情況。」
新機制下,當局會諮詢食肆半徑25米內大廈代表的意見,有議員希望再擴大。九龍中楊永杰:「如果將半徑擴大至50米,聽到的意見可能會更加全面。」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如果伸延到50米,我相信會多了很多人有意見,意見一多的時候,個案很多時會自自然然簡單都變得複雜。」
食環署指諮詢期間如果收到地區的反對聲音,會嘗試收緊露天座位的牌照條件,例如戶外部分的營業時間由晚上11時提早到10時結束,盡力平衡各方需要;如果認為反對理據不足,新機制下仍可批出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