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政府會否考慮立法 訂明未篩查可疑短訊電訊商、社交平台法律責任
【有線新聞】近年電訊及網絡詐騙猖獗,有議員關注當局會否考慮立法訂明未能篩查可疑短訊的電訊商及社交平台法律責任。
莊豪鋒:「銀行如果違反,反洗黑錢規管缺失出現漏洞會主動進行紀律處分,去年已經對三間銀行採取紀律處分,合共罰款1,620萬元,同一個情況下,為何這個情景不能發生在電訊商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一定要小心考慮推行相關制度會否令市民對騙案的警覺性降低,香港營商環境非常開放,若要求電訊商或其他機構已合理履行盡職審查責任下,仍要作出賠償或貢獻一定款項。作為簡易賠償程序,或會降低一般企業對香港投資和營運信心、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