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窗|指外判顧問工作表現不理想 議員批局方監管不足 屋宇署:將訂立基準
【有線新聞】立法會帳委會就強制驗窗計劃聆訊繼續,有議員建議檢討處理未遵從個案的程序,又質疑屋宇署對外判顧問監管不足。署方稱將制訂懲處基準。
審計報告顯示,自2012年至去年,有超過2.6萬份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未獲遵從,其中最長達到11年,屋宇署都沒有跟進。有議員建議署方檢討處理未遵從個案的程序,選委會界別(新民黨)容海恩:「警告信有大部分又未發,發完警告信又沒有跟進,票控他又不給錢,每一個步驟都千瘡百孔,政府如何繼續跟進呢?
屋宇署署長何鎮雄:「部門人手是一個限制來,在部門人手情況積極做。有些個案來信我們又要答覆他,我們實際有這些例子,但是否每一個個案都是這樣呢?有些是電話,但是人手確實是一個限制。」
有議員又關注負責發出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的外判顧問工作表現不理想,呈交報告和通知書擬稿都有延遲。選委會界別謝偉俊:「桌面上的分析工作,發一些法定通知,相對來説這些是客觀性的數字,不需要質素分析,是數量、計數,都這樣多問題出現。」
何鎮雄:「未來我們做法會客觀化點,訂立基準、可能是百分比,例如幾多百分比會遲,遲了會觸發一個行動,可能是警告信;或是某一些報告遲到多過一個月這些情況,又觸發行動,可能警告信。」
屋宇署又表示,若顧問收到警告信後仍然未有改善,會發出負評報告,影響下次投標分數,兩份負評報告在指定時間內將禁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