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輔警涉家暴妻子 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 官:證人供詞與證據有矛盾 有線新聞 2026年08月13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巴基斯坦籍男輔警涉嫌家暴妻子,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28歲巴基斯坦籍男輔警去年7月涉嫌在黃大仙住所內打傷妻子手臂,被告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裁決時指,基於證人供詞及證據,顯示妻子來港後可以使用電話及有SIM卡與外界聯絡,又曾獨自前往公園等,與她聲稱被告收起她的手機,令她多次受襲後無法報案,及被告一家不讓她獨自外出有矛盾。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辯方其後向法庭申請訟費,獲裁判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