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 有線新聞
- 2026年01月13日
黎智英案|律師:陳沛敏、林文宗參與度低冀法庭可減刑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求情,他們的代表律師都說兩人參與程度低,請求法院考慮較低量刑和扣減刑期。 陳沛敏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她的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 陳沛敏代表律師求情稱陳沛敏被捕前已由編採崗位調任副社長,專注報章出版工作,對蘋果日報編採影響力降低,案中部分被視作高度煽動的報道亦非由她負責。警方2020年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表示行動與新聞材料無關,令陳沛敏誤以為所做的事並不違法,她的求情信亦表示已深感後悔。律師請求法庭考慮陳沛敏在案中角色有限,即使案件屬於「罪行重大」,須以10年為量刑起點,亦予以一半刑期扣減。 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他說林文宗是陳沛敏的下屬在蘋果日報停運前已辭職,建議法庭考慮以較低級別的3至10年為量刑起點。法官李運騰稱如果案件屬「罪行重大」,量刑起點最低為10年。沈士文說林文宗在最早階段已認罪,符合「主動放棄犯罪」的減刑條件,但如果同案所有被告都須以10年為量刑起點,參與度較低的林文宗就不能完全受惠於認罪扣減。舉例有一宗100人的串謀案件,必然有人是幕後主腦詳細布局,也有人參與較少,例如只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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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3日
黎智英案|代表律師:陳沛敏深感後悔、案中角色有限 冀扣減一半刑期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認罪的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求情。 陳沛敏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她的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陳沛敏代表律師求情稱,陳沛敏被捕前已由編採崗位調任副社長,專注報章出版工作,對蘋果日報編採影響力降低,案中部分被視作高度煽動的報道亦非由她負責。又指警方2020年搜查蘋果日報大樓,表示行動與新聞材料無關,令陳沛敏誤以為所做的事並不違法。她的求情信亦表示已深感後悔,律師請求法庭考慮陳沛敏在案中角色有限,即使案件屬於「罪行重大」,須以10年為量刑起點,亦予以一半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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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3日
黎智英案|法庭續處理多名蘋果日報高層求情
【有線新聞】黎智英及另外8人勾結外國勢力罪成,法庭繼續處理多名蘋果日報高層求情。 已完成求情的黎智英及同案多名被告由囚車押送抵達法院。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預計今日求情,她的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黎智英上月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他的代表律師昨日以健康為由已為他完成求情。另外5名即將求情的被告都是蘋果日報高層,包括陳沛敏、楊清奇、馮偉光、林文宗及羅偉光,全部都已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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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2日
黎智英案|黎智英一方以健康理由求情 控方倡從計劃精密度、對社會潛在影響等量刑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他與同案八名認罪被告開始逐一求情,黎智英一方以健康理由求情,稱患病體重減輕加上單獨囚禁,對身心構成重大壓力。法官引述懲教報告反駁黎智英仍屬肥胖,控方就建議法庭量刑可從計劃精密程度及對社會的潛在影響等去衡量。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早前已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他的太太到庭旁聽。法官李運騰問控方如果裁定案件性質嚴重,是否代表「罪行重大者」的刑期適用於所有被告,即判監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而不用理會各人在案中的角色。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稱,被告的行為是考慮因素之一,但應交由法庭決定,建議從計劃精密程度、對社會的潛在影響等去衡量,又舉例串謀策劃涉及海外人士應比串謀本地人更嚴重。 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他說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及眼疾,還柙期間心臟亦不適,稱黎智英比起當年直播節目呈現的形象消瘦很多,已不能再稱他為「肥佬黎」。杜麗冰反駁稱法庭不能用肉眼判斷,舉例有電影明星會因上鏡顯肥而節食,又引述懲教署報告,黎智英最新體重比他最初還柙只輕了0.8公斤,BMI仍屬肥胖水平。李運騰稱法庭不是要判斷體重減輕是好是壞,而是黎智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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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2日
黎智英案|代表律師稱黎還柙期間體重跌11公斤 法官引懲教報告:輕了0.8公斤
【有線新聞】黎智英亦完成求情。 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他說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及眼疾,還柙期間心臟亦不適,體重下跌11公斤,已經不能再稱他為「肥佬黎」。加上他被單獨囚禁,斷絕跟其他人的交流,還柙對他的身體及精神狀態構成很大負擔。法官引述懲教署報告,稱黎智英最新的體重比他最初還柙只輕了0.8公斤,BMI仍屬肥胖水平。而單獨囚禁是他擔心在獄中被騷擾,自己要求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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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2日
黎智英案|黎智英及8名認罪被告逐一求情 陳梓華稱只是傳話人冀減刑
【有線新聞】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他與同案八名認罪被告將逐一求情,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首先求情,提到轉任從犯證人提供證據,亦只是傳話人的角色,要求扣減刑期。 罪成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與同案八名已認罪的被告逐一求情。黎智英太太到庭旁聽。 法官李運騰向控方查詢建議量刑原則,問及應先考慮整宗案件的嚴重性抑或各人在案中的角色。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認為,被告的行為是考慮因素之一,但應交由法庭決定,建議可以從計劃精密程度、對社會帶來潛在影響等衡量。又舉例如果串謀罪只由本地人計劃,跟由本地及外國人共同串謀比較,自然是後者情節更嚴重。 首先求情是重光團隊成員從犯證人陳梓華,陳梓華代表律師說,他在早期已認罪,提供的證據獲法庭採納,包括協助法庭知悉黎智英在台北的一次會面達成串謀犯罪協議。他的角色是黎智英的傳話人,與黎智英主腦角色有分別,量刑起點應較黎智英低,請求法庭考慮扣減他一半至三分之二刑期。 李宇軒代表律師指案件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屬於罪行重大,可判監十年以上,李宇軒不是案中主腦,只是重光團隊的隊長,更沒有跟黎智英直接對話過。李宇軒早已認罪,亦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交出手機及電腦,法庭裁定他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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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8日
黎智英案|反駁G7外長及歐盟代表聲明 外交部駐港公署:判決取決於證據
【有線新聞】特區政府及外交部駐港公署就七國集團外長及歐盟高級代表對黎智英案發表的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 政府發言人指近年英國、美國及加拿大將與中國正當往來的人員和組織,定性為從事間諜活動,但將黎智英的行為洗白為行使言論和新聞自由,是凸顯雙重標準,重申法庭裁決絕無政治考慮,要求有關國家立即停止借不同案件炒作。外交部駐港公署指判決結果取決於事實證據,社會各界同聲支持,質疑美西方稱關切香港的權利自由,實則擔心滲透破壞的圖謀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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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8日
黎智英案|港府強烈反對七國集團外長、歐盟高級代表作詆毀抹黑
【有線新聞】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及反對七國集團外長及歐盟高級代表詆毀抹黑黎智英案。 政府發言人指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國際慣例,近年英國、美國及加拿大立法打擊勾結外國勢力行為,批評他們將與中國正當往來的人員和組織定性為從事間諜活動,但將黎智英的行為洗白為行使言論和新聞自由,是凸顯雙重標準及霸凌行徑;又重申法庭裁決絕無政治考慮,亦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要求有關國家立即停止借不同案件炒作詆毀香港人權和法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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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7日
黎智英案|鄧炳強去信反駁兩美媒 重申違法者須承擔責任
【有線新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反駁就黎智英案的評論。 華盛頓郵報指黎智英案是北京以國安法打壓香港民主運動,華爾街日報的評論就形容黎智英只是一位支持自由的報社負責人。鄧炳強在回信分別提到黎智英以蘋果日報作幌子,私下勾結外國勢力,請求外國制裁,目的要令政權倒台,任何國家都不會容許這種事發生。信件亦提到黎智英在公開法庭受審,重申香港是法治社會,違法者必須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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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6日
黎智英案|港府強烈譴責記協、反華外國媒體誤導公眾圖「洗白」
【有線新聞】特區政府強烈譴責記協及反華外國媒體誤導公眾,為黎智英「洗白」。 政府發言人指,記協及反華外國媒體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詆毀本港人權和法治。重申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各被告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而美國國務卿魯比奧發聲明,稱據報黎智英健康惡化,促請當局以人道原則盡早釋放他,又指案件反映北京落實港區國安法,令捍衛言論自由和權利的人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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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5日
黎智英案|李家超:黎智英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鄧炳強:用新聞作幌子作出危害國安行為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李家超歡迎法院裁決,批評黎智英長期煽動仇恨可恥歹毒,裁決彰顯法律公義。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重申審訊公平公正公開,判決不存在政治考慮或者扼殺新聞自由。 行政長官李家超赴京述職前在機場回應黎智英案,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歡迎定罪判決。「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黎智英罪有應得,審訊長達150多日,法庭審視2,000多項證據,裁決不存在政治考慮。「裁定黎智英以及其團夥有罪有理有節,亦充分彰顯法庭嚴格依照法律以及證據作出的裁決是不受任何干預,更加絕無任何所謂政治考量。」 鄧炳強又回應記協聲明,重申黎智英是利用新聞作幌子危害國家安全。「記協稱有人因為從事新聞而身陷囹圄,我想再強調一次,今次黎智英的判決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是他利用新聞作為幌子,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對於有外國評論裁決,鄧炳強稱多國領事到法院旁聽,正正反映審訊公平公開,批評外部勢力及反中亂港分子顛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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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5日
黎智英案|官:黎透過《蘋果日報》傳播其政治觀點 煽動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
【有線新聞】至於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三位國安指定法官都認為黎智英是案中主腦,透過《蘋果日報》傳播他的政治觀點,煽動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 涉案161篇刊物,包括蘋果日報報道和評論,也有黎智英的專欄及直播節目,法庭裁定客觀上都具有煽動性,將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警隊描繪成危害香港的敵人,旨在引發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挑動離叛。若報道並非單純指出政府犯錯,而是同時具有煽動、仇恨的意圖,就不能成為煽動罪的合理辯解。 四名轉為「從犯證人」的時任《蘋果日報》高層,亦指黎智英親自掌控《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透過飯盒會分享政治觀點,訂立報道方向。裁決引用張劍虹的說法,形容黎智英是《蘋果日報》舵手,會給予編採指示。又引用楊清奇說,中高層都要聽從編採指示,以保住工作,聘請社論作者亦要得到黎智英許可,亦須跟從報章基本立場,形容《蘋果日報》是「鳥籠自主」。 裁決指,《蘋果日報》大篇幅報道衝擊立法會,以同情角度報道示威者心聲,以及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都是黎智英傳播政治理念的手法。因此信納黎智英是案中主腦,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以及個人影響力,持續發布煽動刊物,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合法性和權威,遠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