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母子收遷出信後墮樓亡 曾尋求推薦「體恤安置」 梁文廣:解說上可做得更好
【有線新聞】天水圍一對母子因虛報資產被房署要求遷出公屋,先後墮樓身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指當局對個案有人性化處理。有議員認為安排「體恤安置」的合適做法,但解說上可以做得更好。
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母子去年被指虛報資產,房署要求年底前搬離單位,今年3月再收到搬遷令,其後兩人分別於4月和7月墮樓身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對事件表示非常難過,指房署職員已盡量協助母子,發出遷出通知書後已將個案即時轉介社署,同時暫緩遷出,為他們申請中轉屋。
何永賢:「他們精神上有醫生信,這些信件亦交給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在過程中也考慮了整體原因,包括事實上他真的有瞞騙情況,如果加上資產,其實當年也不合申請公屋資格,在情理兼備下同事盡量平衡。」她表示上訴委員會是獨立機制,由律師、教育界等專業人士組成,日後考慮加入醫學背景人士,又指有兩成六上訴個案成功取消遷出通知書,住戶亦可司法覆核,反映上訴制度完整。
社福機構的信件顯示,兒子離世前一個月曾向房署尋求推薦「體恤安置」,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兼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體恤安置」是較合適做法。「如何解釋清楚他的居住權利,或者他有甚麼選項可選,反而是令事主安心。先找單人宿舍給他,或者寶田邨中轉屋之類,甚至過渡屋之類,立即轉介會立即接收,比『體恤安置』更快。因為『體恤安置』要社署看完他的理據、分析他的狀況,因為始終『體恤安置』批出租約,等如排幾年隊上公屋的租約,他們會較審慎。」
他強調房委會預留的安置單位數目並非上限,如社署有需求,一定會分配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