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多名代表大律師提出應降低量刑起點、給予更多扣減
【有線新聞】35+顛覆政權案上訴申請聆訊繼續,多名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提出,根據被告的參與程度應降低量刑起點及給予更多扣減。
各被告繼續就刑期上訴申請陳詞,除了四名「首要分子」,原審裁定其餘的人都是「積極參與者」,將量刑起點定於8年或7年。
判監6年7個月的何啟明及6年半的陳志全,代表他們的大律師認為各被告參與程度有很大差別,較少影響力、參與很少者量刑起點應再降至6年或5年。
梁國雄一方亦爭議7年的量刑起點原則上出錯,指他的參與程度比起其他有堅決立場的人低。又稱原審不應以過往的刑事紀錄而拒絕就他對弱勢社群的貢獻,給予額外刑期扣減。
判監6年9個月的林卓廷及6年半的黃碧雲一方亦提出,兩人角色間接量刑起點至多定在4年才公平,亦提及原審判刑錯指林卓廷有4項定罪紀錄,但他當時只在立法會衝突案被定罪。
判囚6年半的楊雪盈一方指案中計劃非暴力,楊雪盈亦表明會依據基本法行事,認為原審未有考慮,她從來沒有講過會否決預算案,判刑應比6年半低。
又指案件獨特之處在於這班政治人物各有政治議程,有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他們的協議模糊,決定權都在選民手中,有很多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