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協助處理郭鳳儀保單資金 郭父被控違23條 押12.23結案陳詞
【有線新聞】遭國安處通緝的郭鳳儀,她父親郭賢生涉嫌企圖處理女兒保單,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郭賢生長子供稱,沒有人跟他說過成年後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這五年亦無見過郭鳳儀。法官押後至12月23日結案陳詞。
獲准保釋的郭賢生第三日到西九龍法院應訊,辯方傳召郭賢生的長子郭海東為證人出庭作供。郭海東指18歲時曾受傷求醫,郭賢生和他說有買保險,並叫他取收據以便處理保險索償。郭海東事後沒有收到賠款,故不知道索償是否成功,自己亦沒有理會過保險事宜,又說父親和案件的控方證人保險代理鄭蔚儀皆沒有提及自己18歲後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
辯方向郭海東展示多份保險文件,包括保單、更改受益人和持有人簽名的申請書,當中有文件的收件人是他,但寄往父親公司地址。被問到何時見過這些文件,他指直至郭賢生被捕前都沒有見過,之前亦沒有問及為何要在保險文件上簽名。
郭海東又說最後一次見到郭鳳儀是2020年1月自己的婚禮上,他不知道父親今年與妹妹見面。控方質疑郭海東於農曆新年前已知悉郭賢生會到日本與郭鳳儀見面,郭海東指只知道父親會到日本,不清楚詳情,亦是父親被捕後才知道父親好像見過妹妹,重申父親沒說過到日本是見郭鳳儀。
辯方向法庭申請更改郭賢生保釋條件,由每日到警署報到一次改至一星期三次。裁判官認為沒有特別理由,故不會更改保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