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官:黎透過《蘋果日報》傳播其政治觀點 煽動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
【有線新聞】至於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三位國安指定法官都認為黎智英是案中主腦,透過《蘋果日報》傳播他的政治觀點,煽動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
涉案161篇刊物,包括蘋果日報報道和評論,也有黎智英的專欄及直播節目,法庭裁定客觀上都具有煽動性,將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警隊描繪成危害香港的敵人,旨在引發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挑動離叛。若報道並非單純指出政府犯錯,而是同時具有煽動、仇恨的意圖,就不能成為煽動罪的合理辯解。
四名轉為「從犯證人」的時任《蘋果日報》高層,亦指黎智英親自掌控《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透過飯盒會分享政治觀點,訂立報道方向。裁決引用張劍虹的說法,形容黎智英是《蘋果日報》舵手,會給予編採指示。又引用楊清奇說,中高層都要聽從編採指示,以保住工作,聘請社論作者亦要得到黎智英許可,亦須跟從報章基本立場,形容《蘋果日報》是「鳥籠自主」。
裁決指,《蘋果日報》大篇幅報道衝擊立法會,以同情角度報道示威者心聲,以及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都是黎智英傳播政治理念的手法。因此信納黎智英是案中主腦,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以及個人影響力,持續發布煽動刊物,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合法性和權威,遠超法律所允許的範圍。
蘋果日報高層在知情下,認同並願意參與其中,裁定黎智英及三間蘋果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黎智英聽取裁決時,低下頭及神情平靜,他與同案其餘8名認罪被告將在下月12日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