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律政司就劉偉聰獲判無罪提上訴 要求發還重審
【有線新聞】律政司亦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質疑他參與過協調會議,明白「35+計劃」目的之一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並一直按機制行事。
劉偉聰到庭應訊,他在原審獲法官接納,不能肯定有否授權任何人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競選亦沒提否決預算案或五大訴求,所以被裁定無罪。
律政司一方提出,劉偉聰出席九龍西初選的首次協調會議,確認他看過文件和得悉機制,認為他明白「35+計劃」目標之一,就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
而劉偉聰最終交表參與初選,表格聲明其中一項是同意、支持「35+」協調。他落敗後亦在社交平台表明,會跟從協調會議的安排不參選立法會,證明他由始至終都參與謀劃。而任何干犯國安法第22條罪行,就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認為原審過度考慮劉偉聰的作供。
法官彭寶琴質疑,是否簽署參選表格就成為參與者。法官彭偉昌亦提出,劉偉聰供稱不知道為何自己的名字會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律政司說參與協調會議、聆聽戴耀廷計劃、公開支持及繳付保證金等都構成罪行元素之一,《墨落無悔聲明》只是用作約束參選人的機制。
劉偉聰自辯時說,從來沒有提倡五大訴求或要求行政長官下台,亦沒有提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認為原審裁決不應隨意受干預。法官聽取完陳詞後擇日再頒布判詞,劉偉聰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