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揭管理漏洞、法團制度問題 麥美娟承諾將提修例
【有線新聞】宏福苑火災揭露維修工程過份依賴業主自行管理以及法團制度存在問題,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承認《建築物管理條例》有限制,承諾會修例。
麥美娟:「當時法例草擬時可能考慮到,因為始終是私人物業、私有產權,所以對於主管當局權力其實頗有限制,包括不可以做仲裁角色,很多仲裁角色或者下決定也要到土地審裁處。其實已打算做一系列關於條例修訂,令業主有更清楚的法例規範,令主管當局有更大權力,協助業主立案法團做好物業管理。」
《建築物管理條例》曾經在今年7月修訂,主要就大廈採購及工程的招標數目、業主表決門檻及利益申報等訂立新規定,並將未妥善保存標書等文件列為刑事責任。麥美娟指當時已經表明需要再修例去增加政府權力,會在新一屆立法會上任後提出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