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首11月接88宗交友配對投訴 多涉貨不對辦 消委會籲將要求列入合約
【有線新聞】消委會今年首十一個月已收到88宗有關交友配對服務投訴,較過去三年平均增加超過四成,過半數投訴服務質素,質疑配對公司未能兌現承諾。
佳節只想找一個伴,透過交友配對期望事半功倍,但可能事與願違。40歲、年收入超過300萬的張小姐就花費過70,000元,想找一個跟自己年齡、收入均相若的對象。配對公司表示無問題,先後推薦18名男會員,但結果張小姐認為沒有一個到完全達標。她質疑「貨不對辦」,又指每次成功約會平均要花過萬元,於是要求退款,但未能與配對公司達成共識。
另一投訴人馬先生花費2,000元為兒子報名配對,職員承諾會找到年齡相近的女會員,直至馬先生飲到「新抱茶」,結果一年間三次安排配對,馬先生都認為對象與兒子年齡相距甚遠。配對公司曾建議擴大至非本地對象,馬先生不接受就未再跟進,他不滿服務,向消委會投訴,最終獲退款800元。
消委會說部分客戶要求只獲口頭承諾。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其實如果大家對一些要求,大家覺得必要、例如消費者覺得必要,鼓勵配對公司和消費者盡量將相關必要性條件寫入合約當中,讓大家不會有那麼多爭拗。」
今年首十一個月,消委會已收到88宗投訴,相較過去三年,每年平均多出28宗,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包括對象背景描述不詳細、安排約會次數遠低於合約承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