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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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22日
南丫海難|曾發出多張驗船證書 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沒直接參與過程、信納同事做好工作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繼續傳召海事處時任驗船人員出庭。 曾為「南丫四號」發出多張驗船證書的時任高級驗船主任徐新明供稱,沒直接參與「南丫四號」驗船過程,但按規定他需在驗船證書上簽署。他指簽發證書沒有特別指引,有時候驗船工作尚未完成已經要預簽證書,待驗船督察完成檢查後在現場發放。又稱信納同事有足夠訓練,會做好驗船工作。 徐新明之後確認每年年檢都要檢驗水密裝置,家屬代表大律師質疑證書上沒有提及過,他解釋檢驗水密裝置只是其中一項指引,證書不會列明所有項目,又否認自己是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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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21日
南丫海難|驗船督察:沒明顯改動會假設符合圖則 不同意沒發現缺水密門是失誤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繼續傳召海事處驗船督察出庭,了解「南丫四號」各項年檢的情況和細節,跟早前作供的驗船督察一樣,他們都說除非看到明顯改動,否則假設結構與圖則相符,不同意沒有發現缺少水密門是失誤。 研訊踏入第十二日,海事處時任驗船督察周兆鵬出庭,他曾經為「南丫四號」做「兩年檢」,稱舊船的「兩年檢」要檢查內部結構,一般不會帶圖則,除非看到很明顯的改動或修飾,否則會假設結構與圖則相符,亦信納過往同事的驗船紀錄。 他在庭上稱,對「南丫四號」尾艙情況印象模糊,沒有印象舵機房及油箱房中間有足夠讓人通過的通道口,即使見到沒有門都只會覺得那是一條通道。家屬代表大律師質疑,如果事前看過總佈置圖就會知道理應有一道水密門,當時沒有發現缺少水密門是否有失誤,周兆鵬稱有時間才會看圖則,目測沒有改動就不會懷疑,不同意是失誤。 庭上又傳召另一位時任驗船督察周安國,南丫四號「四年檢」的最終檢查由他負責,他稱當日不需要檢查甲板下的水密裝置。家屬代表大律師指出,根據海事處工作指引,水密裝置的檢驗範圍沒有細分甲板上或下。周安國回應,驗船督察要檢驗不同類型的船不會有統一指引,他稱新船建成後已經檢查過水密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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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20日
南丫海難|海事處驗船督察認未懷疑水密門缺失 稱出牌多年理應合規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海事處多名負責過「南丫四號」檢驗的人員作供,有人承認因為出牌一段時間,所以年檢沒有懷疑尾艙缺少水密門。 負責過「南丫四號」年檢或新船檢驗的海事處人員繼續作供。時任高級驗船督察梁廣就稱,新船檢驗時負責上層建築,當時「南丫四號」未裝圍板,他確認曾經建議圍板高度應達300毫米,最終「南丫四號」圍板只有190毫米高。死因研訊主任問到有否提醒覆檢的同事跟進,梁廣就解釋300毫米是「師傅教落」的一般建議,亦接受替代方案,造船過程不時都有變。 2009年負責覆檢,時任驗船督察何煥明作供稱當時在部門只有半年,印象非常模糊,不能確認海難後口供供詞的真確性,稱當時只想趕快完事。死因研訊主任提醒法庭不是兒戲的地方,可以更正證供而非推翻,否則可能面對法律後果,何煥明之後確認供詞真確。他在庭上又供稱,按理解舊船「兩年檢」和「四年檢」要檢查船艙以下的水密裝置,他到過「南丫四號」船艙檢查燃油櫃,當時沒有留意到油箱房出現破洞。 2010年負責最終檢查,現為高級驗船督察的袁展威同意一艘船沒有水密門很嚴重,但驗船時察覺不到「南丫四號」船艙有明顯改裝,當時亦覺得已出牌一段時間理應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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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20日
南丫海難|海事處驗船督察供稱曾索穩性數據 並提出15項建議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繼續傳召海事處驗船督察出庭。 「南丫四號」1995年新船檢驗由時任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梁廣就負責,他說驗船很視乎船廠造船進度,當建造至某階段,船廠就會聯絡海事處檢驗。他確認曾經要求船東提供穩性數據和「可受浸長度」,並提出15項建議,包括艙口圍板應有300毫米。對於為何最終「南丫四號」艙口圍板只有190毫米,他解釋300毫米只是一般建議,亦會接受替代方案,而造船過程不時都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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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9日
南丫海難|海事處驗船督察:無裝水密裝置不尋常 惟航行多年、信任以往驗船結果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海事處時任驗船督察陸漢英出庭,他兩度為「南丫四號」做「四年檢」,稱當年沒有規定驗船要帶同圖則對照,他亦沒有發現「南丫四號」有明顯改動痕跡,同意當年的驗船制度有不足。 研訊第十日,死因庭傳召海事處時任驗船督察陸漢英作供,他在2005和2009年為「南丫四號」做過兩次「四年檢」,範圍包括檢驗內艙、船壁厚度等。 死因研訊主任問他2005年年檢時,是否看到尾艙留有不常見的通道口。陸漢英回答不記得,但尾艙若有明顯改動,他會察覺得到。他同意船艙內有通道、而沒有安裝水密裝置是不尋常,當時「南丫四號」已航行多年,他信任同事以往的驗船結果,重申沒有明顯改動,不會有特別懷疑。 家屬代表律師追問,他當時是否過份倚賴過往同事的驗船結果,陸漢英說信任同事、亦沒有時間覆核新船到年檢的所有資料,因為檢驗項目太多,如果沒有修改、結構及格,不會翻看圖則,又說當時海事處沒有規定驗船必須帶同圖則對照,一般驗船只有約3小時,即使有需要翻看圖則,都只會看所需的資料,否則不切實際。 陸漢英現為海事處總驗船督察,他同意當年驗船制度有不足,南丫海難發生後已改善,包括規定驗船時要帶備圖則作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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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9日
南丫海難|指當年無規定按圖則驗查 海事處驗船督察:通道口沒明顯改裝痕跡、信任以往驗船結果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傳召海事處時任驗船督察出庭。 研訊第十日,海事處時任驗船督察陸漢英作供,他曾經為「南丫四號」年檢兩次,包括檢查船身內部結構。死因研訊主任問他2005年年檢時,是否看到船的尾艙留有不常見的通道口,陸漢英回答不記得,但當年海事處的指引沒有規定一定要按圖則驗船,因此驗船時沒有細看圖則每項細節,加上當時「南丫四號」已經航行多年,他信任以往的驗船結果,如果通道口沒有明顯改裝痕跡,就不會產生懷疑。他稱南丫海難發生後,海事處才更改指引,規定驗船時一定要帶同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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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6日
南丫海難|財利董事認決策不裝水密門 稱若出錯便需負責 沒審核報告因信海事處會把關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財利船廠董事繼續作供,解釋「南丫四號」沒有安裝水密門原因,又承認自己是項目最終決策人,若有出錯便需要負責。 研訊踏入第九日,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繼續出庭作供,羅愕瑩日前作供時提到「南丫四號」設計參考「東區一號」,在設計初期已經決定不會為船的尾艙安裝水密門。羅愕瑩解釋「南丫四號」設計只須達到「一艙進水不沉」標準,所以當年設計沒有完全跟隨更高安全標準的「東區一號」;另一個原因是為了符合香港對船艙的法例要求,他稱財利船廠所有船的尾艙長度都不會少於船身長度的一成,於是按照船廠一貫做法,把「南丫四號」過短的舵機房與隔壁油箱房打通,沒有安裝水密門。 海事處代表律師指出,規例只適用於計算穩性,與船的實際結構無關,又指翻查海事處資料,財利並非所有船隻都符合他所指的規例,羅愕瑩就說不知道。 羅愕瑩同意自己是「南丫四號」項目的最終決策人,若有出錯便須負責,但庭上提到當時工程部提交的穩性計算報告,他稱自己不會審核報告,認為工程部「應該有」檢查,亦相信海事處會把關。 庭上又傳召財利另一位董事羅競瑩,他提到「海泰號」建造時已經安裝有L型金屬鋼板,但不清楚是否需要獲海事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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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6日
南丫海難|財利船廠董事續出庭 稱「南丫四號」更改設計是為符合法例要求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繼續傳召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出庭。 羅愕瑩作供指「南丫四號」設計只須達到「一艙進水不沉」標準,所以當年沒有完全跟隨更高標準的「東區一號」圖則建造。他又稱更改設計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符合香港對船艙長度的法例要求,他稱財利船廠所有船的尾艙長度都不會少於船身長度的一成,才不為「南丫四號」船尾兩個船艙安裝水密門。 海事處代表律師重申規例只適用於穩性計算,與船艙實際結構無關。又指翻查海事處資料,財利並非所有船隻都符合他所指的規例,羅愕瑩就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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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5日
南丫海難|設計階段減水密門 財利董事供稱避免違法 遭質疑獨立調查時說法不一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財利船廠兩名董事就「南丫四號」的設計和建造作供,當中羅愕瑩被質疑供詞與2013年獨立調查時不同。 財利船廠董事羅衍瑩繼續作供,對於承造「南丫四號」船殼的內地梧州船廠與工程部主管馮繼明提到,若要加裝水密門就由財利負責,羅衍瑩稱不知情。而梧州船廠交付船殼後,艙壁有一個長方型開口。羅衍瑩就估計是工人為方便進出船艙而做,重申當年只負責調配人手,不清楚工程監督。 律政司傳召另一名董事羅愕瑩出庭,他大學時修讀造船工程。羅愕瑩稱當年向港燈提交標書建造「南丫四號」,中標後交予新加坡一間公司設計,因為港燈要求參考另一客輪「東區一號」,而這艘客輪由這間公司設計。及後他發現「東區一號」舵機房的設計違反香港法例,指法例規定船艙長度「不可少於船身整體長度的一成」,所以最後告知設計公司兩個船艙中間可以留有通道,不用安裝水密門。 海事處代表律師質疑羅愕瑩理解錯誤,稱「不少於船身長度一成」的規例只適用於穩性計算,與船艙實際結構無關,羅愕瑩承認在庭上這刻才理解。律師又指南丫海難2013年的獨立調查,曾經問到羅愕瑩為何不為「南丫四號」安裝水密門,當時他沒有提及因為法例的考慮,質疑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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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5日
南丫海難|船廠董事供稱當年只負責調配人手 不清楚工程監督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財利船廠董事羅衍瑩繼續作供。 就「南丫四號」加裝水密門,海事處律師在庭上讀出財利船廠工程部主管馮繼明供詞,他當年跟內地梧州船廠接洽,稱雙方有共識,對方只建造「南丫四號」船殼,如果要加裝水密門就由財利負責。 羅衍瑩在庭上稱他對這個共識不知情,對於港燈代表律師提到「南丫四號」的船殼回到財利船廠後,原本密封的船殼艙壁有一個長方型開口,羅衍瑩估計是工人為方便進出船艙而做,重申當年只負責調配人手,不清楚工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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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4日
南丫海難|財利董事出庭作供 認「南丫四號」圖則有矛盾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財利船廠董事出庭作供,稱工程部人員從未提及過要為「南丫四號」安裝水密門,當時是按圖則施工。死因研訊主任翻查資料,當時外判船廠與財利的工程部人員曾經講過要安裝水密門。 研訊第七日,律政司傳召財利船廠其中一名董事羅衍瑩出庭,他有份負責建造「南丫四號」,當時把船殼部分外判內地梧州船廠建造,由時任工程部主管馮繼明跟進。死因研訊主任翻查資料,當年梧州船廠與馮繼明有聯絡過,提到「南丫四號」船尾的兩個船艙,需要安裝一道水密門,當船殼完成後,財利船廠接手後期工程,包括安裝水密門,羅衍瑩作供稱不知情,馮繼明沒有告知他要為「南丫四號」安裝水密門,當年財利接手船殼後,他只吩咐工人按圖則施工,他稱當年工人所參考的圖則沒有顯示要加裝水密門,圖則亦得到海事處批准。 不過遇難者家屬的代表律師在庭上展示羅衍瑩提及的圖則,部分內容顯示要安裝水密門,部分就顯示要留有通道,羅衍瑩承認圖則存有矛盾,又說只負責分配工作,沒有看過圖則,只有馮繼明看過,不理解圖則為何會出錯。 庭上又傳召船廠時任維修部主管葉錦滔作供,他有負責「南丫四號」的年檢,當時留意到舵機房及油箱房中間有個不常見的長方形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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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5月14日
南丫海難|船廠時任維修部主管供稱驗船有書面記錄 上級稱沒有印象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律政司傳召財利船廠時任維修部職員出庭作供。 研訊第七日,財利船廠時任維修部主管葉錦滔出庭作供,他負責過「南丫四號」的年檢,曾經留意到兩個船艙中間有個不常見的長方形通道,中間沒有門做阻隔。當時認為設計由設計部處理,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就沒有理會。而每次驗船後他都會做書面記錄,再交予上級維修部經理麥志釗。不過麥志釗出庭作供稱,維修部驗船後沒有留下記錄,也沒有印象收過葉錦滔的驗船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