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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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大維修|擬修例限制業主授權對象 麥美娟:會聆聽更多意見
【有線新聞】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提出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限制委任代表文書制度,有議員擔心會令大會更難召開,亦有議員認為要進一步限制授權對象,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指會聆聽更多意見。 新界東南(民建聯)葉傲冬:「如果一些有心人、『維修老鼠』,多找幾個人出來,取得授權票十分簡單,但有些現在的授權,很多時是因為業主相信或信任法團成員或某人,而授權給他,如果設上限反而擔心令會議未能召開。」鄉議局(經民聯)劉業強:「當局會否考慮進一步收緊授權票的授權對象,例如限定為業主委任的律師,同一樓層的其他業主,或者業主的親屬。」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有些『維修老鼠』四處『落釘』收取授權,這其實是施加了限制,但倒過來有人會覺得會限制了找到其他人士參與會議的參與度,兩者如何取得平衡、如何落地,我們十分願意聽取議員及社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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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港澳辦、中聯辦、國安公署支持依法判刑
【有線新聞】港澳辦、中聯辦及駐港國安公署等發聲明,支持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就黎智英案判刑。 港澳辦發表署名文章,說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黎智英的罪行在全世界都是嚴重犯罪,依法判刑是貫徹法治的必然要求,嚴懲再次印證正義或許遲到,但永不缺席。 中聯辦發言人說,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團夥主腦,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法院依法懲治,有力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彰顯法治精神。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就說,黎智英長期操控輿論工具,挑撥對立、美化暴力,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挑戰特區憲制秩序,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及市民福祉,罪行重大須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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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黎智英為三項串謀罪幕後主腦、推動者 屬加刑因素 判囚20年
【有線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包括黎智英在內全部被告均屬國安法29條所指的「罪行重大」,黎智英判監20年,其餘被告判6年3個月至10年。 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判刑,黎智英及同案8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法庭頒下47頁判刑理由,指考慮《國安法》立法原意,涉及外國的罪行較嚴重,要判處更嚴厲的刑罰。 案中的串謀勾結罪發生於本港尚未從反修例運動造成的社會動盪恢復之際,是早有預謀及精心策劃,亦確實促成外國政府制裁特區政府及中港官員,屬國安法29條所指的「罪行重大」,以15年為量刑起點。至於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考慮到文章以印刷版及網上發布、數量及持續時間,裁定屬最嚴重級別,量刑起點為21個月。 法官接納界定「罪行重大」時不只考慮罪行嚴重性,亦包括被告的角色,認定黎智英是三項串謀罪的幕後主腦及推動者,屬加刑因素。又提到對於高齡的考慮屬「仁慈之舉」,雖然罪犯的預期壽命、在獄中死亡的可能性等是合理的考慮因素,但須平衡罪行的嚴重程度。 最終接納78歲的黎智英健康狀況及要單獨囚禁等會令獄中生活負擔較重,給予刑期扣減,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20年。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各罰款約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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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指判囚20年「相當重」 劉兆佳:或考慮到國安法後未收歛
【有線新聞】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指,黎智英判刑20年是相當重,相信法院考慮到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後未有收歛。 劉兆佳:「考慮到黎智英年紀老邁,判囚20年其實是相當重的刑罰,亦符合法院對他的罪行嚴重性定義。黎智英於《國家安全法》已頒布實施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動作,實際上也有藐視《香港國家安全法》,以及挑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不敢起訴他的情況。所以這個情況下,法院可能更覺得黎智英罪行相當嚴重,必然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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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鄧炳強:定罪彰顯正義 重申政治檢控指控屬子虛烏有
【有線新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黎智英是案件的主要推手,定罪彰顯正義,重申政治檢控的指控是子虛烏有,之後會向法庭申請充公令及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除名。 鄧炳強:「法庭裁定黎智英所犯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屬於罪行重大,法庭定罪判決及判刑都彰顯法律正義,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法庭已經在裁決理由清楚表明黎智英絕非因為政治觀點或者信念受審,法庭早前頒下長達855頁裁決理由,已經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法法律及證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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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五從犯證人刑期減半、囚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 其餘三人判監10年
【有線新聞】其餘八名被告當中五人是從犯證人,法庭認為他們的證供對黎智英定罪起到重要作用,刑期都得以減半,判監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至於沒有轉做從犯證人的三人判監10年。 八名被告求情階段都稱自己角色輕微,法官判刑就稱不屬減刑因素,而且罪責難以界定,各人都知情和積極。勾結外國勢力罪判刑分兩級,全部被告均界定「罪行重大」,即刑期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三名蘋果高層沒有出任從犯證人,包括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法庭指他們沒有協助控方,也選擇不作供,只獲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全部人判監10年。 五名從犯證人,法庭說他們均是誠實證人,證供有助將黎智英定罪起到重要作用,達到國安法33條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要求,給予他們較量刑起點為低的刑期,扣減後判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均低於「罪行重大」的刑期下限。 當中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求情時都提到自己的供詞,屬於或近乎「超級金手指」級別,要求更大幅度減刑。法庭不接納這個說法,但陳梓華揭露了台灣會議以及黎智英與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的連繫,最終他減刑至6年3個月,張劍虹就判6年9個月。 重光團隊另一成員李宇軒判7年3個月監禁,蘋果前主筆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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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港大發現現有藥物可激活沉睡卵子 治療早發性卵巢功能不全
【有線新聞】早發性卵巢功能不全的患者多數因為卵泡發育受阻難以懷孕,港大發現一種現有藥物可以激活沉睡卵子,為患者帶來生育希望。 患有早發性卵巢功能不全的婦女,因為卵巢纖維化限制卵泡生長,導致不育。港大醫學院發現「非奈利酮」可以改善卵巢微環境,促使小卵泡發育為成熟卵子,再成為可用胚胎,這種藥物原本用在治療慢性腎病。 港大醫學院臨床醫學學院婦產科學系榮休教授楊樹標:「如一種真正、全新的藥物,需要視乎基理、有多少成功率,以及有沒有副作用,動輒使用10至20年時間,所以『老藥新用』方法可以減低研發時間,病人亦可更快受惠。」 自2024年起有14名患者接受脈衝式口服治療,約一半人成功採集成熟卵子,3人更成功培育可用胚胎。 港大醫學院臨床醫學學院婦產科學系臨床教授吳鴻裕:「早發性卵巢功能不全的不孕治療,以前會向病人說是無藥可醫,這項研究證明其實可治,是一個重要里程碑。脈衝式用藥方案可說是一個全新亦證實是安全,而且費用相對更便宜,病人得以負擔。」 臨床試驗期間,每位病人每月藥費大約100至200元,團隊稱藥物使用量少,相信副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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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李家超:重判入獄20年屬罪有應得 彰顯國安法「定海神針」作用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李家超說黎智英案判刑彰顯公義。 李家超稱黎智英罪行滔天,長期利用《蘋果日報》煽動仇恨、製造社會對立,公然要求外國制裁,損害國家和特區利益,重判入獄20年是罪有應得。又指案件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定罪,形容是重要里程碑,彰顯國安法「定海神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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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宏福苑大火|市建局設電話專線 解答「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發放
【有線新聞】市建局透過合安管理向宏福苑合資格業主發放「樓宇更新大行動2.0」全額資助支票,市建局設立電話專線25882900,解答業戶查詢。 專線逢星期一至五朝9晚6,公眾假期除外,由市建局職員接聽,直接解答查詢,以協助加快處理個別問題。市建局強調,獲資助人士須為資助計劃的合資格業主或其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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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大圍名城57歲女子露台收衫 疑失足墮樓受傷
【有線新聞】一名57歲女子懷疑在露台收衫時失足墮樓受傷。 現場是大圍名城二期盛薈5座,早上八時許,警方接報一名女子由高處墮下倒卧平台昏迷,救護員到場將她送院搶救,初步調查相信懷疑她在露台收衫時失足由高處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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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黎智英案|李桂華:五年半審理彰顯司法嚴謹 將研究判刑是否需要覆核
【有線新聞】警方國安處歡迎法庭判刑,充分反映案件嚴重性,又稱由拘捕至審結經歷五年半,顯示司法制度的嚴謹。 警方國安處判刑後在法院外見傳媒。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監禁,顯示法庭確定其罪行相當嚴重,亦突顯其罪魁禍首和幕後推手的角色。我們在黎智英的大宅拘捕他至到今日法庭判刑,整整五年半的時間,案件審理的過程充分彰顯香港司法制度的嚴謹。」 他稱會再研究判刑是否有需要覆核。李桂華:「黎智英會否在獄中度過餘生,這個講法我相信我們在座之中沒有人能夠講得到,這是天方會知道。但我想說,他所獲得的刑期是他十分應得的。刑期方面,我自己看來,我覺得能夠反映到事實,至於會否繼續覆核,我要繼續跟律政司同事商量。」 另外法庭判蘋果日報三間公司罰款超過300萬元,李桂華指反映公司亦不能逃過刑責。針對從犯證人的刑期,他認為亦已體現國安法33條,揭發罪行可減輕刑責。 被問到今次判刑是否代表蘋果日報相關調查已經告一段落,李桂華指有部分調查仍然未完成,現階段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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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2月09日
運輸策略藍圖|議員倡建第四條過海隧道 運輸署:正審視所有連接港島方案
【有線新聞】政府公布運輸策略藍圖,建議之一是為過海交通擴容,有議員認為透過收費調整車流量未必可行,應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運輸署認為要從多項因素研究。 不少市民每天過海上班、上學,目前三條過海隧道繁忙時段車流已超出容量,運輸策略藍圖提出要擴大過海交通容量,有議員認為隨著北都等發展,始終需要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 選委會界別(民建聯)陳恒鑌:「數條過海隧道大家都看到飽和,這種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其實除了再進一步調整價錢之外,或者附近再做道路網,都比較難再發展。隨便一條隧道加價,另外一條就會擠塞,只是將塞車互相轉移。所以比較實際方法是要道路網上規劃去發展。 運輸署助理署長(策略)梁世豪:「現階段想開放一些,審視所有連接港島方案。亦要想交通需求,如果選一個位找到地方接駁,但其實之後大家用的意欲未必高,就可能會浪費。東隧或者紅隧我們仍然會積極尋找有沒有其他方案,可以做些『小手術』有助過海車流。」 藍圖又提出研究及測試可否讓公共交通營辦商在特定路線按需求調整班次及站點。運輸署助理署長(巴士及鐵路)黃志光:「這個模式可以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乘客可以預先輸入想甚麼時間乘巴士、在甚麼車站下車。會不會有特別班測